时间:2026-01-24 10:13:54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1)被告2代理人无合法身份、非法参与庭审。【211(二)】 2024年3月29日法庭审理笔录《笔录3》第2-3页, l 原:要求查看对方证件和委托手续材料。 l 审:被告代理人的证件及委托手续均在卷宗中。||| 此时法官应当让对方出示,不是代替对方回答。 l 原:要求查看委托书、律所函、授权委托书和劳动合同的原件。 l …… ………… l 被2代:庭前已经上传至法院系统,今天未携带原件。 l 原:被告2代理人无法提供相应材料,应该下庭,不应参加本次庭审。 l 审:告知原告,你方可以提出异议,法院会对代理人的代理资质进行审查。 l 书:(书记员传递被告2法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代理人劳动合同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l …… l 审:经核对,各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活动。||| 邓鑫法官当庭徇私舞弊、偏袒被告、违背事实、枉法裁判(被告2代理人身份缺乏证据证明,法官采信的系复印件,庭上证据质证无原件核对)【211(二)(四)(十三)】 (2)结案后原告网络阅卷并未查到代理人资料,邓鑫法官涉嫌毁证。 (3)【再审证据】查阅上海一中院再审卷宗【(2024)沪01民申350号】发现,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是伪造的,代理人身份证据是假的。再审被告代理人身份造假与原审代理人身份资料被邓鑫法官毁弃互相印证。【旁证证明】【211(三)】 同时可以看出再审法官渎职,没有审查即入卷;一审法官毁卷,问题更严重。 ① 再审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是伪造的: 没有法人签名,公章没有压住日期。 ② 再审代理人身份证据是假的。 (4)邓鑫法官毁弃代理人资料与流程管理表格造假印证↓48. (2)。||| 表格:参加诉讼的代理人 0人。0人则无需资料入卷。 (5)2025年1月16日,长宁检察院,长宁检察官听取当事人陈述现场,检察官说她们调取的卷宗有这些材料。但不给当事人看 ! ? 其实,即便卷宗有,又能怎样?庭审质证证据无原件,非法参与庭审已成既定事实。 一中院、长宁检察院不同地点意外出现的旁证有利于原告(此为地助1、地助2)。 (6)代理人无合法身份,其代理意见无效、不应采信。 拼多多不能逃脱连带责任。 (7)身份不合法属于当事人主体资格认定错误【211(二)】 《民诉法解释》第333条、《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基本事实,是指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民事权利义务等对原判决、裁定的结果有实质性影响的事实。 被告2拼多多代理人合法身份缺乏证据证明。非法参与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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