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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时间:2025-12-20 19:08:03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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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证据证明案涉商品的实际价值1199元——有证据证明案涉商品的实际价值100万元

——邓鑫法官等涉嫌枉法裁判

(2023)沪0105民初34997号


本案马上跨越四年,已经走完所有法律过场:法院一审、二审、再审;检察院监督、复查。并且也多次通过合法手续进行了信访、举报。

本人对结果不服。


《判决书》第19页,……综上,被告时B售假行为构成欺诈,应当按照案涉商品的实际价值1199元*3依法向原告承担假一赔三的法定赔偿责任,即向原告赔偿10,791元。


一、没有证据证明案涉商品的实际价值是1199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5条 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根据依法作出裁判。

此处应由被告举证实际价值1199元,法院认定。但是没有。


二、有证据能够否定案涉商品的实际价值1199元

(一)单件商品实际价值定《判决书》标的物“套装”的实际价值1199元

1.《判决书》本院认定事实部分,第10页,“1.珠链,主播时B称成本七千多元;……3.手串,主播时B介绍称六万九的翡翠珠链,一整串收藏;”

一个珠链成本七千多、一个六万九,都不是1199元,且远高于1199元;两只手镯更贵。


2.《判决书》第12页尾,“另查明,……翡翠手镯、¥1,086,999”,否定1199元。||| 此表示一只手镯吊牌价、标牌价。


(二)被告1自己肯定标的物“贵”,同时直接否定一千元(1199元)

1.《判决书》第10页,主播时B陈述:“拿回家好好收藏,不要把它当成一千块钱的东西……”。

“一千块钱”是主播在直播间对1199元的简约表达,否定了实际价值1199元。

直播间这种简约表达是正常的说话习惯(如前文说“六万九”实际屏幕展示是69999),《判决书》也有类似表达,第5页,“被告辩称……对于所称的百万元商品千元价格进行销售”(“ 千元”在此代替了1199元)。


2. 其实视频证据中间还有一句关键的话——“和房产证放一起”被《判决书》故意忽略不引用。

直播间真实完整表述是:“答应我拿回家和房产证放一起好好收藏,不要把他当一千块钱的东西。这真正能留给您儿子,孙媳妇、子子孙孙后代的。”

可以想象价值多少。一审证据【证据b15,7月6日购物资料文字版,尾部】。


三、有证据证明1199元是价款

(一)法官认为1199元是“对价”

1.《判决书》第17页,“从习惯解释上看,以1199元的对价购买……”;

2.《判决书》第18页,“对此本院认为,……原告欲以1199元的对价获得价值100万元的商品……”

本案判决所引用的法律并无“对价”概念,“对价” 应是“价款”。


(二)原告支付的价款是1199元

《民法典》第595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1.《判决书》第6页,被告时B陈述,“7.对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5条第3款,被告已经按照原告支付的价款履行了相关交付义务,不存在合同违约问题”。

2.《判决书》第15-16页,“本院认为,原告通过直播间链接向被告时B购买3单涉案商品并支付价款,双方成立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

虽然《判决书》此二处“价款”有回避数值1199元,但从法律逻辑和实际交易付款上可以证明价款是1199元。


(三)商品快照证明本案1199元是“价款”,同时证明“实际价值”100w.

1.《判决书》第4页,“7月6日高货冰种高冰化棉订单资料”(原审证据b10)拼多多交易订单显示,核对交易细节时,商品快照可作为判断依据。

2. 商品快照:用价格买规格

本案订单标题:天然金丝檀木手串108…(店铺直播所有商品通用链接名称)


(1) 已选规格: 100w——本案标的物价值、标价、市场价、原价等;缅甸——商品产地;a货高货冰种——商品品质;5件 —— 包装盒内商品数……;规格——标的物

(2)该规格价格:¥1199.——价款

可以看出,“价款”买的是标的物“规格”,不论标的物价值多少钱(价值是隐性的)。《民法典》第595条。

(3)结论:1199元是价款,价款1199元。


四、有视频证据能够证明案涉商品的实际价值100万元——消失的【光盘】

(一)意外出现的《刻盘说明》

一审判决结案后,原告网络申请查阅卷宗得知,被告及其代理人的书面意见栏目下——《2024.1.9被告2提交的说明》(2024年1月7日)有述:“原告申请调取的下单当天的视频已刻盘”。

(该证据出自一审;二审、再审都提交过;百度“邓鑫法官”可查)


(二)离奇消失的【光盘】

该《刻盘说明》含(光盘)在庭审中并未出现;《刻盘说明》同时也证明原告有依法书面提出调取证据申请。

该《刻盘说明》【光盘】没有在法庭出示质证,没有质证记录。

本举报其中一个重点——调查《光盘》去哪了?!


(三)“断片”的存在与【光盘】的作用

1. 庭审中被告指出“原告截取的视频不完整”(证据链断裂)

《笔录1》第17页,被告2拼多多代理人质证时说,“原告截取的视频不完整”。

2. 原告提交的三段录屏证据不连贯,有“断片”4分钟。

3. 判决认定的“全过程”的事实是错误的(重点2)

《判决书》第16页,对此本院认为,从原告进入直播间到下单购买案涉商品再到被告时B开箱展示商品的全过程来看,2023年7月6日23时23分至24分,主播时B陈述…………23时34分,主播时B开箱展示商品并陈述……


这里原告证据缺少23时25~29分的视频,是本案三单商品实际抢购过程,“断片”4分钟。(判决书所用此段时间内容是根据图片提取,不是来自视频,信息不全面)


4. 原告有依法书面申请调取当天视频,这在被告2《刻盘说明》已有证明。(重点3)

5.《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5条 一方当事人控制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控制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主张成立。||| 法官隐瞒视频【光盘】证据,结果同理。


6. 原告记得“断片”部分被告1说过:“……开盒之后你觉得不值百万的,可以直接退掉。设置一百万保价,一千块钱保价费我出……”。

这里“值百万”、“一百万保价”等说法在【光盘】中会得到复现,能证明标的物商品的实际价值一百万元。


五、有图片证据证明案涉商品的实际价值是100w.
(一)商品链接图显示商品价值100w.

《判决书》第10页,本院认定事实如下:……“直播间右下角商品图片下方有文字描述:商品秒拼中,100w缅甸a货高货…¥1199”。


1. 主播把100w标记成被比较价格,买家能看懂。

《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第二十条(规范促销活动)…采用价格比较方式(如“打折”、“特价”等)开展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确标示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被比较价格和销售价格,…

2. 本案商家在促销

《判决书》本院认定事实部分,第9页,“直播间左上角显示:暴力打假!做真货太难了,再见了4年货盘,最后清仓!”

“清仓”应属于促销活动,最后清仓——更大的促销活动。

      另请注意:被告直播间是“打假”直播间——不会卖假货。直播间有一面江苏省天然珠宝协会授予的“打假英雄”红旗(2021年6月18日),还有两张荣誉招牌《天然珠宝产品质量检测一等奖》(2022年11月11日)、《互联网打击假货商家授权真货领头代言人》(2023年06月01日)。|||本案案发时间2023年7月6日。


3. 根据上海地方法规和判决认定,参看直播间视频口头宣传,可以清楚知道这里100w是被比较价格、原价、实际价值。

4. 该商品链接图上面的文字展示要约,其包含的核心内容有:“100w缅甸A货高货…”——标的物(保险柜内),产地缅甸,品质A货高货,价值100w(w-万的网络表达方式)(市场价、原价、被比较价格,也就是商品实际价值),价款1199元(售价)。这是对所有购买者都一样的、可重复使用的格式条款。

购买者需同意并点击此图才能购买。(签合同)


(二)订单快照显示商品价值100w.


(三)商品快照显示商品价值100w.


六、《笔录》与《判决书》多次提到真翡翠的实际价值100万

(一)一审邓鑫审判长明确审到了100万:《笔录2》(2024.1.18)第5-6页,

  • 审:被告1提到的一百万级别何意?
  • 被1代:第一是一种宣传,第二这是真翡翠的价值。|||(被告自认_真)。
  • 审:直播间右下角展示页面有“100w缅甸高货A货”?
  • 被1代:是直播间的一种宣传。||| (被告自认_价)。


(二)庭审中被告1自认:商品百万元——千元价格销售

《判决书》第5页,“被告辩称……对于所称的百万元商品以千元价格进行销售,本案宣传按照原告认知及知识水平不会对其产生错误认识。原告购买商品是其自愿行为,不构成民法上的欺诈” 。

      被告自认商品价值“百万元”,以“千元”价格销售,事实存在。


(三)《判决书》认定合同成立——标的物天然缅甸A货——百万级别

1.《判决书》15-16页,本院认为,原告通过直播间链接向被告时B购买3单涉案商品并支付价款,双方成立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我国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义务。

2.《判决书》第16页,对此本院认为,……由此可见,……原告与被告时B达成的系三份“1199元购买达到百万级别天然缅甸A货”的合同,……本案合同订立后,被告时B向原告发送了三套工艺品翡翠。

3.《判决书》第18页,对此本院认为,原告欲向被告时B购买真的缅甸A货翡翠,但被告时B实际向原告发送的是工艺品翡翠。||| 法官认定不准,实为石英岩(处理)品,无翡翠成分。构成“假货”违约,不是“欺诈”违约,因为直播间展示的是真的,有紫光灯检测;邮寄的是假的,原告没有“欺诈”赔偿诉请。

4. 被告2相信原告相信,《笔录3》第17页,被2代:原告相信购买时翡翠是真的。||| 无欺诈。


(四)一审法官确认争议焦点时认定100万

《判决书》第16页,“一、被告时B是否应当继续履行100万元翡翠交付义务”。


(五)《判决书》多次提到“实际价值100万元的翡翠”是对标的物的真实价值的认可。

《判决书》第17:

1. 从文义解释上看,……商品实际价值即为100万元……

2. 从习惯解释上看,……实际价值100万元的翡翠……

3. 从诚信解释上看,……价值为100万元的翡翠……

4. ……关于以1199元的对价购买实际价值为100万元翡翠……||| 非常明确的认定。

5.《判决书》第18页,对此本院认为,……原告欲以1199元的对价获得价值100万元的商品……||| 进一步确认。

可以看出,案涉商品的实际价值是100万元,不是1199元。


七、标的物价值可以专业鉴定!

但本案不用,因为有被告自认。


八、实际价值与价款不是一回事

实际售卖商品时价款一般并不等于商品实际价值,低于实际价值(市场价、标价、吊牌价等)的情况很多,尤其促销时,很容易分清。

      如果法官辩解说应该是“价款”,不是“实际价值”,写错了,那判决就变成了《消保法》第55条,原告没有诉请,违背当事人约定,适用法律错误,超出诉请范围,一样违法。||| 过了这么久,法官已经错失了改错机会!浪费大量司法资源。(预估的重点问题)


九、故意

(一)《判决书》第12页,另查明,原告曾参与被告时B与本案相同商品的案外直播。被告时B在案外直播时陈述:“一整套……两百万级别、如果你买到假的,按照两百万赔付三倍,假一赔三……”、“……买到假的赔六百万。我说的,录屏,截图”。

(二)本案合同约定:买到假的,赔三百万,假一赔三,按市场价(实际价值)赔。前文判决法院是以此为据,但数值认定错误。

(三)一审法官选择价款数值1199元代替商品的实际价值100万元计算是故意的。

1. 《判决书》……应当按照案涉商品的实际价值1199元*3依法向原告承担假一赔三的法定赔偿责任,即向原告赔偿10,791元。

2. 在小学生数学属于理解题意错误,法官则为故意。

3. 作业批改

……应当按照案涉商品的实际价值100万元*3即三套300万元,依法向原告承担合同约定的假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即向原告赔偿900万元。

本举报做此计算,只想告诉审查人员,“枉法”数额巨大,后果很严重,应依法认真审查法官问题,不是改变他的人生,就是改变你的人生。


邓鑫法官违法动机提示:长宁法院与拼多多有长期合作关系,邓鑫法官是合作组核心成员,且长期大量审理拼多多相关案件。本案原告诉请金额巨大,赔偿只要求被告2拼多多担责,未追究被告1赔偿责任。(“合作”有两次官方报道,两任院长分别出席,另文举报详述,此举报到此)


十、另,告知:

(一)本案马上跨越四年,已经走完所有法律过场:法院一审、二审、再审;检察院监督、复查。并且也多次通过合法手续进行了信访、举报。

本人对结果不服。

(二)现已经依法在媒体发布,希望媒体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39.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媒体和社会监督,依法受理对法官违法审判行为的举报、投诉,并认真进行调查核实。

(三)媒体现状

百度“邓鑫法官”、“郭震法官”、“敢撕特”你会知道(直接戳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40.法官因依法履职遭受不实举报、诬告陷害,致使名誉受到损害的,……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新闻宣传部门应当在适当范围以适当形式及时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维护法官良好声誉。


法律人罗翔从社会效果看,从手段看,大家觉得天价索赔是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如果中国老百姓都敢去行使天价索赔,大家就不可能知道那么多稀奇古怪的化学物品的名字了,什么三聚氯胺啊,什么盐酸克仑特罗呀,就是因为我们赔的太少了,才有那么多错综复杂的食品问题。


十一、附:参考法律法规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25…….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

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违法审判责任:

(1)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违反规定私自办案或者制造虚假案件的;||| 另案已经举报。

(3)涂改、隐匿、伪造、偷换和故意损毁证据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丢失、损毁证据材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本案隐瞒【光盘】;伪造、损毁另案举报。

(5)制作诉讼文书时,……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文书主文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写错数?本案有此可能,但应早些承认,所以没有。

(7)其他故意违背法定程序、证据规则和法律明确规定违法审判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法官法》

第46条 法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 故意违背事实枉法裁判

2. 隐瞒、伪造、变造、故意损毁证据、案件材料的;||| 隐瞒【光盘】

4. 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的;|||《民诉法》211(五)

5. 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看错数?

8. 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三)《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

第18条 人民法院在对反映法官违反审判职责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过程中,对涉及的案件裁判是否存在错误有争议的,应当报请院长批准,由承担审判监督工作的部门进行审查或者提请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

(四)《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

第2条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条例规定,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给予处分。


第34条 依照规定应当调查收集相关证据而故意不予收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收集而隐瞒【光盘】,更甚。


第40条 故意毁弃、篡改、隐匿、伪造、偷换证据或者其他诉讼材料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隐瞒【光盘】


第43条 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故意


第54条 有其他违反办案纪律行为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五)《刑事诉讼法》

第44条 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光盘》


第53条 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54条 第四款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光盘》


(六)《民事诉讼法》

第114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 《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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